光伏扶贫项目实施范围为全省6924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无集体经济收入或集体经济薄弱、资源缺乏的建档立卡贫困村为受益对象。
文件明确了各市(州)以县为单位组织实施,县(市、区)政府是光伏扶贫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要明确责任分工,科学谋划实施方案,鼓励企业捐赠援助,加大资金整合和投入力度,尽量让贫困村(户)少出资或不出资,减轻贫困对象的筹资、还贷压力。各级发改(能源)、财政和扶贫部门要积极协调国家电网等电力企业,确保并网结算及时。相关部门要主动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简化登记事项,开辟绿色通道,落实有关优惠政策,优化缴税办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