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记者了解到,海南许多市县的相关企业“花样百出”套取大棚补贴资金。在海南多个市县出现大棚补贴资金高过实际造价、通过建大棚赚取差价现象,甚至有些地方每亩大棚造价3万元,省财政补贴1.5万元,实际造价仅1万元。
此外,河南温室小编还发现,材料以次充好问题也很突出。海南省审计厅副厅长何琼妹告诉记者,审计发现大棚钢管质量差,每米重量普遍不足国家标准的一半甚至只有三分之一,表面镀锌好的仅达到标准的63%,差的只达到8%,质量差到钢管徒手可以折断,大棚建好不久就锈迹斑斑。
“我们在审计查账时,发现许多大棚业主千方百计隐瞒真实造价。”参与审计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只有昌江县的一个大棚施工单位提供了真实建造合同,其他所有的大棚业主或农业主管部门都没能提供大棚真实造价资料,许多大棚业主甚至采取签订“阴阳施工合同”、假发票甚至无发票报账等手段。
在海南省审计厅日前公布的《关于11个市县2011至2013年度财政补贴大棚建设资金审计结果报告》中,“虚”字频现,“虚假大棚、虚假棚主、虚假合作社、虚增面积、虚报冒领”层出不穷。
“虚”字背后是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以及权力寻租和腐败等问题。河南温室某县国土局土地交易与服务中心技术员陈某收受大棚业主贿赂,在用GPS测量大棚面积时,篡改数据,出具虚假测量图,虚增4个大棚面积95.28亩,骗取财政补贴资金135.81万元。还有不少市县的农业主管部门在大棚竣工验收时,测量面积采用手持式GPS仪器,绕大棚建造区域外围测量,没有按照规定剔除大棚建造区域内的排水沟渠、道路和空地面积。再如,某县有15个大棚多报验收面积186.17亩,多报24.11%,多领财政补贴资金270.11万元。
此外,还存在不少虚假业主现象。海南中部某县一公司为了多拿补贴,竟然虚假注册7个合作社,将所建的659亩大棚拆分纳入合作社申报,超额领取补贴467万元。西部某市2家公司通过虚假入股合作社,以合作社名义申报958.65亩大棚补贴,多领财政资金868.78万元。
“权力下放并非一放了之,而是要上下联动,既要实现程序简化,也要实现监督有效。”海南省农业厅厅长江华安告诉记者。据悉,目前海南已追回设施大棚项目财政补贴资金1600万元,移送纪检、检察机关案件30起,已有30多名相关人员被依法查处。
海南省农业厅表示,将建立设施大棚项目监管长效机制,强化对市县农业部门的指导。海南省财政厅也表示,将积极探索完善职责明确的支农资金分级管理机制,河南温室将不断加强对财政支农资金的监管力度,将积极推动财政支农资金信息公开,提高财政支农资金分配和使用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