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室大棚咨询
联系人:创美集团
电话:0371-63852229
手机:18638139835
邮箱:hnchuangmeinong@163.com
网址:www.chuangmeinong.com
地址:郑州市文化路52号农大科技楼5楼
公司新闻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温室大棚咨询 > 公司新闻 >

河南省温室大棚补助政策

时间:2016-03-14 09:18:24   浏览:
  温室大棚

  河南温室大棚补贴政策还是很多的,相信大家都比较关心这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总结的具体的补助政策,与大家分享。

  (1)鼓励企业、个人和社会各界投资建设温室大棚。新建日光温室每栋补助1万元,新建春秋大棚每栋补助0.2万元,新建智能化自动调控联栋日光温室每亩(棚内面积)补助2万元。

  (2)鼓励连片开发、规模化建设现代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区。以园区或村为单位,给予基础设施配套补助。连片建设日光温室50栋以上的,每栋日光温室按0.5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建设春秋大棚100栋以上的,每栋春秋大棚按0.1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日光温室和春秋大棚混合建设总栋数100栋以上的,每栋日光温室按0.5万元的标准、每栋春秋大棚按0.1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

  园区内建设冷藏设施、加工车间、技术中心、交易市场等基础工程的,按所建工程投资总额的20%进行补助。申报立项被确定为省级、国家级现代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区的,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和30万元的奖励。

  (3)贷款贴息。新建日光温室每栋可贷款2万元、春秋大棚每栋可贷款0.3万元、智能化自动调控联栋日光温室每亩可贷款4万元。在上述贷款限额内,市财政给予为期两年的利息补贴。信用联社、农业银行等金融部门要制定优惠信贷政策,做好设施农业信贷扶持工作。

  (4)鼓励支持设施农业标准化生产,争创名优品牌。凡取得“无公害产品”、“绿色产品”和“有机产品”认证的,分别给予1万元、5万元、10万元补助。凡取得省级、国家级名牌认证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奖励。

  (5)以乡镇为单位,建设温室大棚总数达200栋以上,聘请高级蔬菜技术员进行技术指导的,经农业主管部门考核验收和菜农评议合格的,每年对乡镇按每200栋补助3万元的标准给予经费补贴。以园区或村为单位,建设温室大棚总数达50栋以上,并聘请高级蔬菜技术员进行技术指导的,经农业主管部门考核验收和菜农评议合格的,对园区或村补助经费3万元(连续补助三年,三年以后不再补助)。

  (6)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鼓励与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挂靠,定期安排果蔬种植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和温室大棚建设新工艺、新设施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组织培训农业技术员、园艺工、农艺工和种植农户。

  (7)逐步建立健全设施农业政策性保险机制,帮助农户规避生产经营风险,采取农民投保、政府补贴的方式推进农业保险事业。

  河南温室大棚小编觉得,温室大棚的建设也要跟上国家的补助政策,才能物尽其用,大程度的发挥自己的能量。

文章来源: www.chuangmeinong.com